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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0日,记者从区政务服务办获悉,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,优化我区营商环境,日前,区政府出台了《关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,承接行政许可事项2项。
此次取消的3项行政许可事项为:区交通局的道路货物运输站(场)经营许可、船员注册及服务簿签发,区市场监管局的名称预先核准。承接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为:区交通局的主城区以外毗邻区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,区卫生健康委的护士执业注册。
据了解,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,一律不得以新的名义替代审批,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变相审批,在取消的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将采用有力措施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防止“一放就乱”。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,由承接部门与市级主管部门对接,制定承接方案,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,方便企业和群众咨询办理。
《通知》出台后,区政务服务办及时调整了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,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已从清单中删除,区交通局、区市场监管局不再实施审批;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分别由区卫生健康委、区交通局予以承接落实。
区政务服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通过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革,把该放的权放给市场,把该管的管住管好,更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,增强了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,促进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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